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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北方文物》投稿须知

 
办刊宗旨
《北方文物》的办刊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,坚持“双百”方针,以刊发研究北方民族的历史和考古的学术成果为己任,兼顾地方史和博物馆学,并刊布东北亚国家在民族、考古学方面的信息和动态,力争推进东北亚国家在民族和考古学方面的研究。
投稿指南
一、该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,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。凡采用他人学说,必须加注说明。
二、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,精粹的短篇,该刊尤为欢迎。
三、请作者将稿件(用WORD格式)发送到该刊给出的征文信箱中。
四、凡投稿请作者自留底稿,该刊恕不退稿。
五、为规范排版,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:
1.论文要求有题名、摘要、关键词、作者姓名、作者工作单位(名称,省市邮编)等内容一份。
2.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:
基金项目:项目名称(编号)
作者简介:姓名(出生年-),性别,民族(汉族可省略),籍贯,职称,学位,研究方向。
3.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,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,一般用两级,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,表格应采用三线表,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。
4.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、主要的、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,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,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中国国家标准GB7714-87的规定,采用顺序编码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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